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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短视频、社交平台已成为互联网保险的主要营销渠道,覆盖人群众多。然而随着流量增加,一些互联网保险在营销时存在夸大保障力度、弱化免赔风险等关键规则,诱导消费者投保,最终导致理赔纠纷,消费者利益受损。北京的吴先生连续多年投保了一款互联网重疾险,在不幸罹患癌症后却遭遇了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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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重疾险
患癌后却遭拒赔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了一起互联网保险纠纷案,保险公司因对合同中重要条款未尽到实质性提示说明义务,被判败诉。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郝笛:2020年10月,吴先生通过互联网平台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保,这个保险又俗称防癌险的重疾险,它是有多次赔付的保障责任,基本保额50万元,吴先生每年缴纳保费3200元,在连续缴纳了四年保费之后,不幸吴先生被确诊了癌症,吴先生就依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理赔。
吴先生向保险公司提起理赔,本以为能获得50万元保赔额,结果却让人始料未及:保险公司仅愿赔付一万多元,依据是合同中的一条关于“首次确诊癌症只赔付保险费”的条款。
在涉案保险合同中可以看到,保险公司将恶性肿瘤保险金分了三种情况进行理赔:初次确诊恶性肿瘤,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第二次再罹患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才会按约定基本保额50万元赔付。
郝笛: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关于首次患癌只赔保费,第二次第三次赔保额,这样的约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需要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最终没有支持吴先生诉讼请求,吴先生就上诉到北京金融法院。
北京金融法院经审理认定,这样有别于一般重疾险赔付标准的合同内容,实质上减轻了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为隐性免责条款。
郝笛:老百姓通常对重疾险的认知是确诊就赔付保额,但这个条款的保险责任却是首次患癌只赔付保费,在首次患癌的保险责任方面,实质上是减轻了保险公司相应的保险责任。我们经审理认为,免责条款不是从形式上看这个条款的位置,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相关规定,要对免责条款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条款内容含有限制、减轻保险公司相应责任的条款,实质上保险公司是需要对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的。
因保险公司在利用互联网销售这款重疾险时,未充分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北京金融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吴先生基本保额50万元。
郝笛:通过互联网平台投保的时候,首先是需要对这些条款有强制阅读设置,在如此复杂的条款之中,要将免责条款用加黑加粗或者其他颜色、放大字体等方式,让投保人去注意这些免责条款。
线上车险暗藏免责条款
法院判全额赔付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互联网保险纠纷时有发生。据法律专家介绍,其中争议焦点大多都与互联网保险提示说明不到位有关。四川的李女士在投保一款互联网车损险时也因其中免责条款提示不充分,遭遇被拒赔的窘境。
近日,四川成都锦江区法院审理一起互联网保险理赔纠纷案。车主李女士在线上投保了一款车损险,保险期间因不幸遭遇山体塌方,李女士的爱车被掩埋,完全损毁无法修复,达到全损标准,对应的全损理赔额为4万余元。然而对此,保险公司亮出保险合同中暗藏的折旧系数条款,以此为由拒绝向李女士全额赔付4万元保险金,只愿折价赔偿。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法院春熙路法庭二级法官 查攀:本案争议的条款折旧系数,可以看到9座以下的客车家用是0.6,保险公司认为应当适用合同约定的折旧系数扣减车辆价值,双方就保险金额产生重大分歧,李某遂诉至法院。
记者注意到,涉案保险全程通过线上渠道办理。法官经审理发现,该款互联网保险将免责条款折叠收纳在隐蔽链接内,缺少人工讲解,容易造成投保人忽略折旧、免赔等关键约定。
查攀:本案所涉机动车保险全程互联网投保,投保人面临的是手机上的屏幕或者弹窗,几千字复杂的免责条款折叠在一个超链接里,不直观展示,缺乏线下的人工主动解释什么叫折旧系数。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按车辆全损标准向李女士支付理赔款4万余元。
看清保障范围
确认理赔条件 理性投保
互联网投保理赔纠纷频发,法律专家提醒消费者,线上投保时不应轻信宣传,应按自身实际需求购买保险,正式投保前务必与保险专员沟通清楚。
郝笛:互联网保险有的是通过第三方进行引流,有的产品宣传就非常不规范,有夸大宣传的情况。同时在平台算法推荐以及限时抢购氛围加持之下,很多投保人是在不理性的情况下在快速的时间段内进行了投保,没有对保险责任范围、免责条款进行充分阅读。投保之后,可能在第二个月扣费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怎么买了一个跟当初所需求的不一样的产品。
法律专家表示,互联网保险不同于其他线上消费,需要投保人对保障范围、理赔条件、理赔额等有充分知情和理解,才不容易出现消费纠纷。
郝笛:我们在进行投保时,千万不要为了省事,一键勾选快速投保,而是要仔细阅读相应条款,特别是关于保险责任范围、免责条款等相应阅读一定要谨慎。作为保险产品的消费者,我们在投保一个产品时一定是基于自身的需求以及对产品充分认知的基础上来购买的。
此外,法律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互联网保险时不应轻信宣传,应与保险经纪人确认清楚后再谨慎购买。
郝笛:要注意识别一些保险产品的名称可能和它对应的保障责任不是完全相关的,比如某个互联网平台销售的个人百万综合意外险,听起来保额高达百万,一看产品的保费又极低,就认为这是一个特别契合自己的产品。实际上细看它的保障责任,所谓的百万保额是指在航空事故项下出现意外身故责任,而对于保险产品核心的意外身故、伤残责任,其实只有10万块钱。这就可能和投保人自身的需求差异过大,也会引发后续纠纷。(央视新闻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