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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搜狐专栏
2026-08-07 06: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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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党中央就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明确从今年7月开始,利用1年左右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举报途径公布

  在这次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人民群众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进行举报:

  一是利用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

  二是通过公安部、国家信访局、各省级扫黑办公布的举报渠道,以及电信网络、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互联网平台的投诉举报途径,进行举报;

  三是各地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新公布的举报热线、举报平台、举报地址邮箱等举报途径。

  多地密集部署工作

  近期,多地陆续召开全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包括云南、安徽、重庆、天津、山东、陕西、甘肃、辽宁、浙江、湖北、海南等。

  云南

  7月31日,云南召开全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议。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抓实宣传发动、线索核查、依法严打、“打伞破网”、源头治理五项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推动专项斗争走深走实。

  8月3日,云南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李俊杰主持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视频调度会。会议强调,要抓实线索摸排核查,建立类案研判串并、预警监测工作机制,加大对“软暴力”“网络化”等涉黑涉恶线索的摸排发现力度,深挖关联犯罪。要持续深化案件攻坚,紧盯传统领域,密切关注新兴领域,重拳打击“六霸”黑恶势力,攻坚侦破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件。要推动区域综合治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查办等方式,深入开展打击整治。

  会议要求,要加强道路交通、大型活动、旅游景区、河湖矿山等安全监管,协同有关部门全面排查、动态消除事故风险。要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加大对商圈、夜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及时处置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警情,严打严防季节性违法犯罪。要加强防溺水、防自然灾害等宣传力度,强化应急准备,配合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安徽

  7月31日下午,安徽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形态、特征、规律,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迅速掀起强大攻势,提升线索核处质效,狠抓要案攻坚、打财断血,严格依法办案,深入“打伞破网”,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化组织领导、细化督导举措、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工作合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重庆

  重庆日报2日消息,近日,全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清除一切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重庆。要突出打击重点,在依法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的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要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围绕线索核查、依法打击、“打伞破网”、防范整治等方面,细化任务举措、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党中央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大力宣传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形成全力围剿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谋划总体工作、强化协同配合、狠抓任务落实。

  天津

  8月3日,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召开,动员部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强调,各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涉黑涉恶行为的新表现、新特点、新趋势、新规律,扎实开展为期一年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把握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在依法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全力做到不漏一案、不漏一犯、不漏一罪、不漏一“伞”、不漏一财。要查深查透线索,强化纪法协同和分层分类打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员防范整治,迅速掀起扫黑除恶新一轮攻势。要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加强统筹协调,精准督导检查,加强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以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绩实效,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5日,天津市扫黑办公布举报方式:

  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天津市扫黑办举报邮箱:

  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新科道2号,

  天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00393)。

  举报电子邮箱:tjsshce@126.com

  举报电话:15902226418

  (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17:00)。

  110、12345等便民热线。

  电信网络、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互联网平台的投诉举报途径。

  山东

  8月3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视频调度会,就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深入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畅通举报渠道,快速落地处置,坚决查深查透。要迅速发起破案打击凌厉攻势,准确把握黑恶犯罪规律特点,主动研判攻坚,掀起打击热潮。要坚持专案侦办,严格证据标准和要求,坚持侦查办案与“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深入推进黑恶犯罪综合治理,强化重点行业监管、地区整治,加强风险管控,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生存空间。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办案指导、激励引导,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工作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同日,山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公告,并公布举报渠道:

  一、重点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与赔偿。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二、举报须知

  1.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2.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举报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3.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举报渠道

  山东省公安厅

  1.举报电话:0531-851216002.举报信箱: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250001)

  济南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1-82711110

  2.举报信箱: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011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50001)

  青岛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2-66572095

  2.举报信箱:青岛市市北区福州北路128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6034)

  淄博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3-2189281

  2.举报信箱:淄博市张店区南京路56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55063)

  枣庄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632-5078385

  2.举报信箱:枣庄市薛城区长白山路枣庄市公安局综合业务楼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77800)

  东营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46-7957092

  2.举报信箱:东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66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57091)

  烟台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5-6297532

  2.举报信箱:烟台市莱山区长安路7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4003)

  潍坊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6-8783343

  2.举报信箱: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3333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1061)

  济宁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7-2960801

  2.举报信箱: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29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72100)

  泰安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8-8275311

  2.举报信箱:泰安市岱岳区东岳大街507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71000)

  威海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631-5192700

  2.举报信箱:威海市环翠区温泉西路198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64210)

  日照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633-7997397

  2.举报信箱:日照市东港区五莲路339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76800)

  临沂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9-8102378

  2.举报信箱: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7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76037)

  德州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4-2292786

  2.举报信箱:德州市天衢新区新河东路2666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53000)

  聊城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635-7170928

  2.举报信箱: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北路96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52000)

  滨州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43-3300170

  2.举报信箱: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一路391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56600)

  菏泽市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0-3332396

  2.举报信箱:菏泽市鲁西新区八一路567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74000)

  滨海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46-5555110

  2.举报信箱: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121号滨海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57061)

  陕西

  8月3日,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召开。会议要求,要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当前涉黑涉恶行为新表现、新特点,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长期斗争、依法打击、标本兼治、精准督导,不断提高扫黑除恶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陕西。

  会议强调,要突出打击重点,在依法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要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一批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强力推进“打伞破网”,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甘肃

  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推进会8月3日在兰州召开。会议强调,要聚焦摸排核查,全面起底涉黑涉恶线索,抓实抓细线索收集、移交、办理、复核各项工作,加强线索摸排发现力度,完善线索移交机制,提升线索办理质效,闭环落实线索复核工作,确保每条线索处置有据、结果过硬。要聚焦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主动出击,强化案件办理,强化“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迅速掀起扫黑除恶新一轮攻势。要聚焦防范整治,紧盯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和重点地区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员防范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实现长效常治。要聚焦协作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组织推动和协同联动,迅速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形成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县一级。

  辽宁

  8月4日,辽宁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召开,部署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形态、特征、规律,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迅速掀起强大攻势,集中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整治规范一批滋生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会议强调,要锚定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强化线索核查,在持续深挖打击传统黑恶犯罪的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彻底打掉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要严格依法办案,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纪法协同,敢于刀刃向内,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防范整治,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信件举报:辽宁省沈阳市M0101号邮政信箱(辽宁省扫黑办收)

  电话举报:024—23239197,2026年8月5日至2027年7月31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

  浙江

  近日,浙江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指出,要切实增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一以贯之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坚决“打伞破网”,坚持综合施治、铲除滋生土壤,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场景下推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最鲜明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在依法严厉打击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的黑恶犯罪,不断提高对新型黑恶犯罪的发现、打击、处理能力,聚焦重点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推动专项斗争更加适应时代要求、保障发展需要、满足人民期盼。要坚持靶向发力,强化摸排研判、全面穿透核查、闭环复查复核,在全面核查线索上出实策。要坚持以打开路,突出打击重点、开展要案攻坚、彻底打财断血、严格依法办案,在强化打击整治上用实功。要坚持深挖彻查,强化纪法协同、案件查办、刀刃向内,在推进“打伞破网”上出实招。要坚持夯实基础,深化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员防范整治,在铲除滋生土壤上出实绩。

  湖北

  5日,湖北省委政法委、湖北省公安厅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碰瓷敲诈、网络暴力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 “街霸” “市霸”等黑恶犯罪。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六)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勾连的新型涉网黑恶犯罪。

  (七)制造、贩卖、走私枪支及危爆物品等涉枪涉爆黑恶犯罪。

  二、举报渠道

  (一)湖北省委政法委举报信箱: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9号湖北省扫黑办;

  举报电话:027-87239049;

  举报邮箱:hbshce@cjyun.org

  (二)湖北省公安厅 举报信箱: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181号湖北省公安厅扫黑办;

  举报电话:027-67122458;

  举报邮箱:hbgashce@cjyun.org.cn

  三、举报须知

  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海南

  8月4日,海南省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会议充分肯定海南省近年来惩治黑恶犯罪取得的显著成效,指出要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依法清除一切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努力创建高水平开放条件下全国最安全地区,为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专项斗争目标任务,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深化“打财断血”和“打伞破网”,聚焦重点行业、地区、群体加强防范整治,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督导督办、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专项斗争取得预期效果,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中国新闻网综合云南日报、云南警方、安徽日报、重庆日报、天津日报、天津市扫黑办、山东公安、陕西日报、甘肃日报、辽宁发布、浙江公安、平安湖北、海南日报等

【编辑:张令旗】

发布于:江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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